原标题: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未改正 海南凯健医药有限公司被处罚款30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30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未完成改正,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凯健医药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款30万元的决定。
2020年11月6~7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海南凯健医药有限公司进行GSP符合性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缺陷项目。对此,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前整改。2021年1月30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对海南凯健医药有限公司复核检查发现,该公司仍存在对三项主要缺陷项目未完成改正。
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且逾期未完成改正,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南凯健医药有限公司予以处罚款30万元。(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