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抓好健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方略的一大亮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把“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作出一系列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的制度设计,表明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问题上不仅重视制度的顶层设计,而且具有狠抓制度实施效果的坚定决心。
着力于将健全制度作为作风建设常态化的根本手段来抓。制度是作风建设的保证,具有强制性,能刚性约束人们的行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制度之上的特权。教育手段作为基础固然重要,但对人们养成和保持好的作风没有任何刚性约束力,列宁曾指出:“依靠信念、忠诚和其他优秀的精神品质,这在政治上是完全不严肃的。具有优秀精神品质的是少数人。”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的强制一旦使人们的行为成为习惯、成为自然,人们就会在制度和规范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轻易越轨,好的作风养成和保持就有了保证。
着力于全局性、稳定性来设计并健全管用有效的制度。作风建设涉及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制度设计必须优先考虑各项制度的管用有效,适合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实际,便于执行,而不是为了一时的应付。制度一旦形成,就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不切实际或不太管用的制度,宁可不要,以免损害制度的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设计、建设一整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后,对制度不折不扣的强力执行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有监督的机制制度,以监督执行者的权力和责任,尤其是对坚持好作风、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为人民仗义执言的干部一定要有得力的保护机制制度。
着力于根据作风建设长期性的特点,坚持不懈做好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工作。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为其保证的制度建设也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好的作风形成虽然有阶段性的飞跃,但按其内在规律而言,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目前所存在的大量的作风问题,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都有着漫长的历史,各国历史上的执政者从来没能通过一两次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从根本上解决作风问题,也不能苛求一两次骤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一劳永逸地解决当前我国存在的各种作风问题,更不能强求地方各级主要领导在有限的任期内彻底改进当地干部的作风。同样,制度建设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所谓的健全和完善是相对于某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现实情况的变化,已有的制度必然会出现不适应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加以修正、完善、健全甚至废止,绝不能要求某一代人健全能为后人所用的所有制度。
着力于健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制度。一个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一定会带出一大批作风优良的干部,进而影响并形成当地良好的社会风气;反之,则会带坏一批干部,甚至会使当地的社会风气恶化。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需要相应的制度保证,尤其要建立健全弘扬良好作风的制度、把作风纳入政绩考核标准的制度、把作风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制度等,做到赏罚分明,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有动力、不率先垂范有压力、违反制度心存恐惧。
着力于健全广大人民参与监督的制度。执政党的作风问题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作风好,人民受益,作风不好,人民受损,人民有权利监督干部作风的践行情况。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作风建设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彻底毁掉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万里长城,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可见,健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极其重要,必须常抓不懈。
(作者系广西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南宁市签约理论专家)